返國後請先到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補登國外接種紀錄。
符合施打追加劑資格者,可帶國外接種紀錄、健保卡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到COVID-19疫苗合約院所施打疫苗。
若接種非世衛核准緊急使用清單中COVID-19疫苗,視同無效劑次,可於與最後一劑間隔28天後,在國內先完成基礎劑接種,再依規定施打追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