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綜合醫院 Central Clinic & Hospital

海外旅遊返國後的注意事項

ㄧ、若旅途期間,有任何不明原因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或入境時如有嘔吐、腹瀉、腹痛、發燒、皮膚出疹、黃

        疸、週期性發冷發熱、淋巴腺腫脹、骨頭關節酸痛、肌肉痛等症狀,請通知飛機服務人員或速洽機場檢疫人

        員協助。

二、入境體溫測量如有發燒現象者,請依檢疫人員指示配合送醫診察、採檢或其他必要的檢疫防疫措施。

三、回國後21日內有上述等症狀,可能於國外旅行時罹患傳染病,請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地區、接觸史及

        經過情形以供診治之參考。

四、可撥打疾病管制署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服務專線1922詢問。

五、請勿以隨身行李方式攜帶水產品入境,除乾燥、密閉罐裝或真空包裝且有商品標示者外,其他各種生鮮、冷

       藏、冷凍、鹹漬等水產品,均一律銷毀或退運。

六、某些傳染病潛伏人體內達6個月以上,診斷時易忽略疾病與旅遊之關聯性,如有傳染病相關症狀出現,仍需告

        知醫師近期之旅遊史,協助醫師確定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