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綜合醫院 Central Clinic & Hospital

保管個資公告


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醫院保管個人資料事項公告

主旨:公告本院民眾就醫記錄資料相關事項 。
公告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公告以下事項:

一、個人資料檔案名稱:

  1. 民眾就醫基本資料庫。

  2. 民眾就醫診療記錄資料庫(01+02簡稱病歷)。

  3. 員工人力資源資料庫。

  4. 外部供應商資料庫。

  5. 機關公文管理資料庫。

二、保有機關名稱: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醫院。

三、個人資料案利用機關名稱: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醫院。

四、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特定目的及類別:(詳如項目彙整表)

五、個人資料檔案名稱說明:

  1. 民眾就醫基本資料庫:包含病人基本資料檔、批價費用及收款相關資料檔、行政同意書與切結書、顧客抱怨管理資料。

  2. 民眾就醫診療記錄資料庫:包含(包含門急診及住院)之醫療過程治療與診斷紀錄、用藥記錄、檢驗及檢查結果(包含檢驗科、放射科、病理科等檢查影像及報告)、護理記錄、伙食管灌記錄、手術記錄、生命徵象、健康檢查報告、健保申報資料及其他醫事人員執行業務過程治療記錄及相關醫療同意書。

  3. 員工人力資源資料庫:包含員工基本資料、員工健康檢查資料、教學(育)訓練資料、考核資料、薪資稅務與保檢資料。

  4. 外部供應商資料庫:包含合約書、外包廠商(人員基本資料、廠商存款帳戶及滙款資料)、院外專家(基本資料、存款帳戶及滙款資料)。

  5. 機關公文管理資料庫:包含各機關來函公文。

六、受理查詢、更正或閱覽等申請之機關名稱、地址及個人資料管理員及連絡電話: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醫院,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77號,02-27510221 轉5032公關組

七、上開個人資料檔案,當事人如需查閱其個人資料,請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或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提出申請。

中心診所醫療財團法人中心綜合醫院內部保有及管理個人資料項目彙整表

項目編號個人資料檔案名稱保有依據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
01民眾就醫資料庫醫療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客戶管理、資訊與資料庫管理、衛生行政、保健醫療服務辨識個人者、個人描述、身體描述、習慣、個性、家庭情形、婚姻之歷史、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其他社會關係、住家及設施、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職業、學校紀錄、保險細節
02民眾就醫記錄資料庫醫療法、全民健康保險法、醫師法、藥師法、醫檢師法、放射師法、護理人員法、營養師法、物理治療師法、職能治療師法資訊與資料庫管理、衛生行政、保健醫療服務辨識個人者、身體描述、家庭情形、住家及設施、旅行及其他遷徙細節、健康與安全紀錄、保險細節、健康紀錄、性生活
03員工人力資源資料庫全民健康保檢法、所得稅法、人事管理條例、本院業務手冊人事行政管理、存款與匯款業務管理、教育或訓練行政、會計與相關服務、學術研究辨識個人者、辦識財務者、個人描述、家庭情形、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住家及設施、職業、執照或其他許可、學校紀錄資格或技術、職業團體會員資格、職業專長、著作、現行之受僱情形、僱用經過、離職經過、工作經驗、工作紀錄、健康與安全紀錄、薪資與預扣款、工作之評估細節、受訓紀錄、津貼、福利、贈款
04外部供應商資料庫會計法、政府採購法、本院業務手冊人事行政管理、存款與匯款業務管理、採購與供應管理、會計與相關服務識別個人者、辨識財務者、個人描述、職業、學校紀錄、資格或技術、職業團體會員資格、職業專長、委員會之會員資格、著作
05機關公文管理資料庫醫療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客戶管理、採購與供應管理、衛生行政、保健醫療服務識別個人者、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個人描述